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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典型人物

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以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典型人物事迹为着力点,展现当代大学生在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过程中的真实风貌,不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人数

(一)基层就业毕业生。毕业生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就业;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包括现代种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参加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工作岗位上踏实努力,成绩突出,具有代表性。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毕业生,每校限报1—2人。

(二)参军入伍大学生。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2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每校推荐1—2名。

(三)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充分发挥自己所学的知识,在管理、技术等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遴选范围包括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毕业生,每校限报1—2人。

(四)开展基层创新创业项目的大学生。依托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或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做出成绩,产生效益,具有代表性。遴选范围包括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毕业生,每校限报1—2人。

二、报送要求

每项事迹内容包括标题、人物、简介(字数限定在200字以内)、正文(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另附1—2张人物照片(JPEG格式),照片要紧扣人物事迹主题和场景,画面清晰,可用于印刷出版。要求作品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充分描述毕业生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故事,体现其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够给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带来思考和启发。

各高校可按照征集范围要求,于3月30日前向我厅学生处进行推荐申报(推荐表见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xx@gxedu.gov.cn。

三、评选形式

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委对各高校推选的基层工作典型人物事迹文稿作品进行审核、遴选。对学校推荐报送的突出典型人物事迹,将成立报告团到全区高校作专场报告。遴选入围的优秀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将结集成册。

联系人及电话:张喜喜,0771—5815505。

 

附件: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3月7日

 

 

 

 


 

附件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推荐表

 

院校名称

(公章)

 

姓名

 

联系方式

 

人物事迹

简介

字数限定在200字以内

院校联系人

 

联系方式

 






注:人物事迹正文请另附,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xx@gxedu.gov.cn,邮件主题请标注“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学校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