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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河池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169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二、推荐比例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占2020年毕业生人数的8%,推荐名额分配表如下表所示。

各二级学院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二级学院名称

毕业班学生总人数

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数

备注

1

文学与传媒学院

329

26


2

历史与社会学院

93

7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58

5


4

外国语学院

192

15


5

数学与统计学院

250

20


6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309

25


7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316

25


8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34

19


9

体育学院

162

13


10

音乐与舞蹈学院

170

14


11

美术与设计学院

228

18


12

教师教育学院

526

42


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485

39


合计

3352

268


 

三、评选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应在不同学年中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或者“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其中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3次,专科生(三年制)至少获得2次,专科生(两年制)至少获得1次;

2.学业成绩优良,各学科均无补考,实习成绩优秀;

3.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积极参加竞争,全心全意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本领为祖国和人民服务,愿意到基层、贫困地区支教、支农、支边,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走艰苦创业、科技创业和自主创业之路。

四、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召开毕业班主题会,布置评选工作,并在全体毕业生中进行酝酿、推荐。

2.各二级学院根据各班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将候选人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因疫情特殊时期,且区级优秀毕业生需在5月10日之前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故二级学院公示与校级公示同步进行。二级学院的公示时间是(5月5日-5月9日)。

    3.学生工作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并将结果张榜公示五天(55-59日)。

4.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行文上报、表彰。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填写《河池学院2020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2020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河池学院2020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和二级学院公示材料、各荣誉证书复印件2020年5月2日12:00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04室,附件23电子版hcxyzzzx@126.com

附件:1.河池学院2020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1:河池学院202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xls

      2. 2020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 

附件2 2020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doc

      3.河池学院2020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河池学院2020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

    

  学 生 工 作 处

20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