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 池 学 院
学生工作处文件
校学工〔2019〕15号
关于做好2019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
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9〕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1.我校2019年毕业生3015人,其中本科生2846,共29个名额;专科生169人,共2个名额。
2.各学院推荐名额
序号 |
学院名称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
本科 |
专科 |
本科 |
专科 |
||
1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307 |
0 |
3 |
0 |
2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95 |
0 |
1 |
0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3 |
0 |
1 |
0 |
4 |
外国语学院 |
193 |
0 |
2 |
0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48 |
0 |
2 |
0 |
6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298 |
0 |
3 |
0 |
7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301 |
0 |
3 |
0 |
8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241 |
0 |
2 |
0 |
9 |
体育学院 |
159 |
0 |
2 |
0 |
10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180 |
0 |
2 |
0 |
11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217 |
0 |
2 |
0 |
12 |
教师教育学院 |
163 |
103 |
2 |
1 |
1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81 |
66 |
4 |
1 |
合计 |
2846 |
169 |
29 |
2 |
3.评选人选必须完全符合评选条件,宁缺毋滥,如无合格人选请及时向资助中心说明,将另行统筹安排评选指标。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3.在校期间必须每学年度(含2018-2019学年度)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4.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召开主题班会,布置各项评选工作,并在全体毕业生中进行酝酿、推荐。
2.各二级学院根据各班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根据实际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在毕业生中进行公示后,将候选人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并将结果张榜公示5天。
4.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推荐并上报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填写《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附件1)、《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河池学院2019届区级优秀毕业生报名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河池学院2019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名单》(附件4)和二级学院公示材料、各荣誉证书复印件于2019年4月23日12:00前报送真如楼304室,各附件电子版发到 hcxyzzzx@126.com 报送材料邮箱。
注意:个人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附各项奖励的荣誉证书复
印件。在校表现要以第三人称的格式来写。附件1.2.3.4均需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附件1: 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附件2: 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登记表
附件4:河池学院2019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6日
河池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