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关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20〕1号)和《关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0〕38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结合2月17日学生工作视频会议的工作要求做好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含共同生活亲属感染疫病的学生)或因疫情影响导致突发家庭经济困难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要充分掌握,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详细情况,掌握本人(含共同生活亲属感染疫病的学生),即学生本人感染或学生未感染但共同居住亲戚感染(学生未感染但不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亲戚感染不在统计范围)的情况。
2.各学院要摸底了解是否存在因疫情影响导致突发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到校报到入学的情况,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并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生活需求。
3.对于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含共同生活亲属感染疫病的学生)或因疫情影响导致突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享受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学校后期从助困经费列支适当发放临时困难补助,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4.请各班级认真做好相应人员的统计,认真填写《河池学院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含共同生活亲属感染疫病的学生)或因疫情影响导致突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生及亲属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0年3月4日下午18:00之前将附件1、2电子版打包解压(无相关统计对象也要零报送)发送至zwx2010bz88@163.com邮箱,命名:班级+疫情资助+日期(汉181+疫情资助+2020.3.4)。 5河池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doc
文传学院学院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