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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传学院全体教师党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3月27日下午,文传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于格致楼823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会。会议由支部书记韦璇主持。

结合《条例》内容,韦璇作了专项报告。报告明确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及意义,强调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是我们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指南。报告指出,《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和程序。因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是我们每个教职工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会上,党员们纷纷表示将会在未来的工作生活中深入地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增强自身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文传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