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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名称: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


二、《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

 纲  领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章、《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三章、《中华全国学联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河池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章程,结合学院学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文传学院学生会”)是在共青团河池学院委员会(简称“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接受共青团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委员会(简称“院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与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面向全院广大同学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三条  文传学院学生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积极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院和学生的权益,切实表达同学的心声。高校作为国家现代化建设重要的科研与人才基地,根本任务在于以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与学生的奋斗目标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文传学院学生会在维护广大同学具体利益的同时,也要更好的实现学校与学生共同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文传学院学生会的宗旨:以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合格人才,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活动,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并努力实现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开创殷实文传学院学生会工作新局面。

第五条  组织的特点

(一)组织性:有严密架构的组织,有自身完善的组织制度、章程及规章,有相应的选举产生方式及程序,有一定的工作流程,是一个系统的组织。

(二)多样性:组织的成员来自不同年级、专业、班级、地域,又因组织的成员民族不同,背景不同,使他们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性格各异。

(三)开放性:组织不是一个封闭的组织,它因工作需要与专业老师,各社团,校团学组织及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全方位接触学生工作,因而有较高的开放性。

(四)流动性:组织定期换届、换任,不断有新鲜血液更替;每届换任都有大部分的成员变动,因此它的流动性很强。

第六条  组织的运作规律

具有宽容与严谨、依从与主动、和谐与竞争、守成与创新、张与驰、管与理、取与舍、放与收等基本的规律。

第七条  组织运作的主要关系

(一)理念与态度:文传学院学生会作为一个学生组织,是一个团队,而非群体,有其特定的工作理念,即如果把团队成员比作珍珠,那么理念便是线;唯有线串起来的才能变成项链,实现更大更加美丽的价值,由此可见理念的重要性。

因此必须培养其这一团队理念使其浑然一体,才能彰显其独特的作用,而态度与理念联系,理念是态度的前提,态度是理念的保证,在工作中不断对其成员进行态度教育以促进自我认识不断完善、自我定位不断明确的过程,是培养符合时代发展的学生会成员具体实践中的运用。这将对人的成长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是追求上进,敢于拼搏,勇于奉献,最终实现自我价值的学生的观念。

(二)集体与个人: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是文传学院学生会作为一个组织的基本关系。这一基本关系影响到整支队伍的战斗力以及凝聚力。在这个组织里面,我们应当看到,集体与个人在根本上具有一致性,一个集体只有实现个人价值,为个人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方能吸引优秀人才;而个人只有在集体里,才能将个人的价值最大化,从而实现个人的奋斗目标。工作中,要将团队的奋斗目标与个人的价值实现相结合,最大化调动成员的积极性。

(三)理论与实践:工作实则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体现,而工作的顺利进行且达到活动的教育或是促进学生自我的成长则是理论与实践最完美的结合。不能循规蹈矩,盲目开展活动,要不断从多方面的实践探索,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总结工作经验,摒弃盲目性与被动性,从而提高到新的层次。始终要明白,自由依赖于必然,必然可以转化为自由,而这一转化的基础则是工作活动的组织、策划、开展以及社会实践,而实践也必然向理论转化,最后在回到实践中检验。

(四)责任与意识:文传学院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负责制,每一位成员须树立起这样的责任意识,并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注意落实,相互监督。

第八条  组织结构设置及理念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是院团委领导的基层组织,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服务”的学生权益机构,代表广大学生根本利益。开展丰富多彩、主旨鲜明、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院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协助院团委开展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整体配合、相互支持工作理念。

(二)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轮值主席三名

(三)学生会主席团直接统筹学生会所属的所有职能部门,从整体上把握学生会工作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对各部门工作计划加以统筹安排,参与活动的策划、指挥,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

(四)学生会主席团具有以下职能:负责召开全体会议、工作人员例会;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代表学生会,向学院相关部门请示与汇报工作,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文传学院学生会设有部门: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生活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共六个部门。

第一章 学生会各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

设置分布图:






工作职责:

第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

(一)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会议,努力建设团结向上,符合时代潮流的学生组织集体。

(二)负责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院学生会工作计划,部署各项工作。

(三)及时向院团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校务会议,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部门职能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接受院学生会及全院学生的监督。积极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开展,树立榜样,以身作则。

(五)与时俱进,时刻保持不断创新的工作理念,不断优化相关工作制度,在结合校、院学生的实际特点与情况以及上级的正确领导指示下,合理的、切合实际的、做出正确的工作指导及时处理实际问题等。

(六)明确责任分工,紧紧抓住分管部门的所有工作的开展与进度情况,对下级工作进行指导并能为其解决困难;必要时协助院辅导员开展相应工作;针对学生会成员工作中存有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是解决办法与实行方案。

(七)代表院学生会成员反馈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方法或是方案;与院领导、老师进行有效地沟通与交流,为院学生的思想、技能、综合素质以及学生活动等教育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八)有责不断完善、调整学生会的相关要求与制度,确保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力性、前进性、发展性等。

第十条  办公室

(一)整理学生会内部各类文件材料、会议记录、各部门阶段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做好相关存档工作。

(二)编排我院学生会值班安排(日常部门轮流值班制)负责管理团学办公室用品的采购、统计、管理工作以及办公室文明使用制度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表彰活动颁奖,整理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任免文件、离退会相关材料等,并及时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做好存档工作。

(四)负责各种会议的召开、主持工作,拟发我院学生会各类会议、活动、赛事等有关通知。

(五)负责学生会日常对外工作,并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如:负责面向院内各班级拟发相关通知,并跟进通知内容的落实情况;举行团委、学生会换届竞选大会时,负责与学生党支部对接有关工作;负责与各二级学院建立联系,院内举办大型活动或会议时,制作邀请函邀请其前来参观指导。

(六)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做好各项活动的统筹工作,及时传达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指示;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内勤工作(如会议召开准备工作等),协同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与工作。

(七)主要负责的大型活动是: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院学生会换届大会、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学习部

(一)围绕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各种显示我院特色的学术活动,例如:讲座、(主题)学习交流、思辨等。

(二)协助教师做好(信息、通知的传达)管理工作与向教师反映学生求识及学业的需求,搭起师生间的沟通桥梁,为广大同学提供及时的学习动态和考试信息和及时地切合实际的为学生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配合我院开展一系列活动,切实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策划、组织有益于学习的各项主题活动,例如:师范生技能比赛活动。)

(四)加强师生的沟通与了解,做好“教”与“学”双方的信息反馈工作,(定期召开院级学习委员例会,与各班学习委员交流,了解各班学习情况,提高系部学生的学习风气。)

(五)配合学校学习部完成相应的任务工作,以及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以及院内社团举办的有关学习活动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  体育部

(一)负责组织本院的各项学生体育竞技活动,协助校团委、学联体育部做好大型体育活动,例如:“新生杯”“五四杯”“文传杯”、院运会及校运动会等。

(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带领各班体育委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负责组建各体育队伍,培育体育人才。参与组织全院业余体育活动,组织对外体育交流,宣传健康常识,传播体育技能,扩大全民健康运动。

(三)负责安排、组织校级和院级各项体育运动中的班级啦啦队,到活动现场给我院运动员加油鼓劲。例如:“新生杯”“五四杯”“文传杯”等系列赛事。

(四)帮助、配合院学生会其他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文艺部

(一)根据校学生会以及其他二级学院的相关活动任务,组织各班文艺委员号召同学积极参与;组织我院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并协助校级文艺工作的展开。

(二)积极组织抓好院里、学生会内部文艺工作,加强与学院内文艺社团、才艺团以及演播厅的沟通与交流,相互了解、彼此体谅,通力合作来开展繁荣我院各项文艺活动的建设工作。

(三)积极组织我院大型活动: 如迎新晚会、红歌比赛、话剧节以及毕业晚会等,通过与其他院的联谊活动,增进了解,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等,从而体现我院风貌。

(四)必要时,需要在活动现场负责迎接,在颁奖仪式时负责引导领导老师登台或退场,在颁奖仪式时托着奖品。

(五)积极和才艺团化妆组合作完成院内大型文艺汇演等的化妆工作;努力与其他部门协调且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顺利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生活权益部

(一)管理团委、学生会开展所有活动的经费的预算、使用及后期的报账完善工作,并做好每项活动的发票开具和经费开支情况记录,及时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和团委书记。

(二)针对本院可能出现的宿舍卫生及安全隐患问题、学生生活权益问题,及时引导同学正确对待并向负责宿舍管理工作的辅导员、校学生会权益工作负责人反映情况。

(三)负责收集每年一次的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上报和落实工作;管理学院学生权益QQ群,收集各种合理化建设及意见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食管会、学校后勤部门、院辅导员及学院领导等),关注同学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情况,为同学服务,维护同学权益,尽可能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四)围绕我院学生的生活、健康、卫生等主题开展各项活动各种活动(如:宿舍文化演讲比赛),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广泛组织学生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建设和美化校园。

(五)配合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完成下发的工作任务,在各项活动中和办公室一起做好后勤工作以及积极帮助、配合其他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  志愿者工作部

(一)主要和校级大学生志愿者工作联合会对接,接受上级的工作任务和完成其下发的工作项目或活动,积极配合并鼓励学生参加活动,并做好学生们的思想工作。

(二)自主积极的组织院级学生开展相应的志愿者服务工作,通过相应的社会服务实践使得学生建立崇高的奉献精神,从小事做起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积极配合院辅导员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心理活动月的活动举办,切合实际的为院同学的学习与生活营造健康的心理成长情况。

(四)定期对心理委员进行培训,尽量做到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心理障碍以及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

(五)为学院各种大型活动招募志愿者,并安排好相关的工作及任务。

(六)努力与其他部门协调且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顺利开展工作,从实践中不断创新学生志愿者工作部的工作建设。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学生会各部门文件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办公室作为学生会的核心场所,为确保其正常工作起到特定的作用,同时加强综合办公室的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管理规章制度。

细则如下:

1.办公室的管理和使用以有利于办公为原则,以高效运转、确保安全为目的。各成员本着相互礼让、相互合作的精神,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办公室为学生会综合办公场所,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随意使用、或是借用,借出和归还办公室的物品需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等。

3.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本职工作,通过值班制度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相互学习与分享工作经验以及心得,并做好每天的卫生情况方可离开办公室等。

4.值班人员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举止得体,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管理好办公用品,保持办公室整洁,遇到重要情况需及时向上级领导直接汇报。

5.值班期间严禁使用,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电脑浏览娱乐以及不良网页,使用任何其他办公用品,需本着必要和勤俭节约原则,损坏贵重物品者要赔偿,交流需举止文明,礼貌用语。

6.值班人员需按时打扫办公室,把垃圾清扫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学生会成员有责任、有义务搞好卫生。经常保持办公室、会议室内外卫生。办公室布置合理,办公桌上文件、材料放置整齐有序。

7.办公室内要保持清洁,任何人不得乱扔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吸烟;值班期间不与人闲谈、喧哗,保持一个良好的学习与工作的环境。

8.办公室内的公共文件或是粘贴的须知以及内部通讯录等出现自然损坏或是发现其他异常的现象要及时报备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9.要注意办公室安全,值班结束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办公桌和文件柜等。

第十七条  学生会各部门文件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高效、顺利进行,保证工作前后的连贯性,建立科学、合理的文件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二)文件存档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部门负责,由学生会执行主席进行监督,由各部对其相关文件分类存档,所有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需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交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至学生会办公室部门。

(三)文件类型:

1.上级转发的文件材料。

2.校学生会红头文件及学习材料。

3.各部编写的各类重要文字材料(包括各项制度、学习材料、活动方案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来往信函。

(四)文件的接收和暂存

1.活动所需要书面材料的项目和工作,负责人必须提交电子版,并备有个人存档和备份,办公室在得到书面材料后,也需要存档和备份,并备有打印件1-2份。

2.打印件每月整理归档一份保存。各存档文件必须保存永久电子版,以备后用。

3.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筑,促进和维护学生会的健康发展,加强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特定本条例。

第十八条  文明办公规范

遵章守纪 程序规范 团结协作 各司其职 严于律己

宽广豁达 仪态大方 自然谦和 行为得体 环境清洁

第十九条  以上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第二十条  为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推动学生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定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制度

为正确评价我院学生会成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我院学生会成员的辞退及选拔培养等提供依据,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行个人与集体、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范围为全院各级学生会成员,一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

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会成员不得参加考核:

1.违反法律和校纪校规受到处罚的;

2.出勤情况不达标准的;

3.经组织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4.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科目达到一科或以上的。

(五)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

1.德: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表现。

2.能:指工作能力、业务水平。

3.勤:指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

4.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第二十二条  部门激励制度

(一)有效的部门激励机制是激发部门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是肯定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对全面搞好学生会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激励机制依据以实际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于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会成员,则由学生会主席团共同商议决定上报。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均从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的人员选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从学生代表大会选出。对于在学生会工作满一届的学生会所有成员,在学生会交接大会上将向其发放工作聘书,以资奖励。

第二十三条  部门处罚制度

(一)必要的处罚是维护纪律的辅助手段,能够严明纪律,增强团结,巩固和提高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对个人的处罚项目,由低到高依次为:会内批评、公示通报批评、撤销会内职务、开除出学生会。

(三)学生会成员撤销会内职务或开除出学生会的情况:

1.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2.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3.对自由散慢,无工作责任心的学生会工作人员而又履劝不听者。

4.一学期挂科一门及以上者和考试作弊者。

(四)学生会成员其他处罚情况:

1.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将公示通报批评。

2.受到处分的同学,将其处分记录入档,并作为是否可以评优的依据。

(五)学生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除特殊情况外),一次进行教育引导,两次将会内批评并进行教育引导,三次公示通报批评,四次将撤销职务。

第二十四条  以上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三章  经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经费使用原则

经费用于学生会举办院内活动及日常开支,不得用于与学生会宗旨无关的活动,各部门使用经费须以服务、节约为原则,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

第二十六条  管理细则及经费开支说明

(一)经费开支按其用途和性质可分为办公用品消费、组织活动支出、人员奖励等;

(二)经费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经费必须要做出策划书以及相应的活动预算,且须征得团委书记同意。

2.文件资料的复印,原则上在院内复印或在学院内指定合作的打印店打印资料。

3.各类活动的支出必须先作经费预算,实际开支不得超出预算开支的5%。

4.一些特殊活动或存在协议关系的经费开支须与有关单位和人员协商后再酌情使用。

5.任何开支原则上必须开具发票,并如实反映开票日期、物品名称、数量、金额及开票单位印章;金额大小写务必一致,并由经办人亲笔签名。

(三)经费报销管理:

1.一切报账都必须根据合法票据支付,每一张票据背面必须都清楚填写具体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且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对于一些专项开支(如院内合作的店商)可由使用部门与相关单位协商报账方式和时间。

3.一切项目报账前,必须向生活权益部移交相关活动的档案资料(包括活动文案、总结的打印稿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第二十七条  以上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学生会主席团。

第四章  学生工作例会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增强学生会的组织性、纪律性,使学生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化,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内部会议制度

(一)院学生会全体会议每两周举行一次,务必保证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

(二)工作人员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持,参加人员为学生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

(三)会议必须提高效率和保持严肃性,不得在开会期间说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四)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务和听取工作汇报及总结。

(五)各部门工作人员应适当召开部门会议,各工作人员要按一定顺序按时汇报上周工作情及本周工作计划,有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例会上及时分派办各个部门工作任务,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记录,如有不能处理或不能完成的任务须在当场提出。

(六)做好各种例会的考勤工作以及会议记录。例会考勤由纪检部负责,对迟到、缺席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做好存档,以备案可查。年终做总结评比。(规格的记录材料于办公室领取)

(七)每次会后,请整理好会议室,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置物有序;走时请关掉电源(熄灯),锁好门窗。

(八)例会前,例会负责人负责安排好会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出席例会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准时出席,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离会。

(九)不出席例会者,应事先按照《学生会请假制度》请假,如无特殊情况,在事后请假者,视同无效,以旷会处理。

第三十条  会议须知

(一)召开全体大会或部门会议时与会人员须提前十分钟到场,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以免影响会议秩序;会议期间请保持安静,认真听会,做必要记录。

(二)会前由纪检部负责签到,不可无故缺席;会议期间由办公室人员作好会议记录;会后办公室成员安排各部摆好桌椅,保持会议桌整洁。  

(三)参加全体大会或部门会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不能出席或提前离开会场的须事先向学生会负责人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请假。无故三次不参加会议者;请假五次者;迟到退累计五次者,给予除名,取消院里的一切评优资格。对影响毁坏院名声、因个人原因在工作中有重大损失者给予除名,对于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记作旷会处理。

(四)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议须知,因无故延后执行或不执行者,有违反规定者,按情节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  以上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学生会主席团。

第五章 学生会成员考勤制度

第三十二条  签到制度

(一)学生会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 对参加的学生会成员均实行签到制度。具体如下:

1.学生会会议签到制度:

(1)学生会举行的会议实行会议前一次点到制度。

(2)参加会议的学生会成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在纪检部喊到时到。

(3)会议的签到时间为:会议开始前15/20分钟。

2.学生会活动签到制度:

(1)学生会举办的活动实行活动前后分别签到签退制度。

(2)参加活动的学生会成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纪检部成员签到。

(3)活动前签到时间为:通知时间前25分钟;活动后签退时间为:活动结束后10分钟内。

(4)签到、签退不允许代签。

第三十三条  请假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因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其所需要参加的会议、活动时,须事先请示,再向学生会指定部门进行请假。

(二)请假时间截止到会议、活动开始前30分钟,只有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有准假权;

(三)学生会请假采取假条形式。如有特殊原因为能及时递交请假条,需先通过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假条。

第三十四条  迟到制度

(一)会议迟到:从签到结束到会议正式开始时到达视为迟到。会议开始后不允许入场。

(二)活动迟到:从签到结束到活动活动开始10分钟内到达的视为迟到。

第三十五条  处罚制度(待议)

(一)学生会举行的各类会议、活动,无故三次请假视为一次缺勤。

(二)学生会举行的各类会议、活动,三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勤。

第三十六条  以上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学生会主席团。

第六章  学生会成员选拔制度

第三十七条  严格按照选拔程序来执行,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最终择选出最优秀,最适合、最受学生支持的学生会工作人员。程序如下:

(一)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参与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填写学生会报名表。

(二)由学生会组织面试,评审时考查的主要内容是:工作意向、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职后的工作计划、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

(三)由评议小组对通过面试的同学进行最后综合测评、审议,并确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学生的监督和建议,无任何异常情况,方可正式录用。

(四)对通过竞聘上岗的同学给予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出现问题者,立即解聘,不予录用。

第三十八条  学生会的换届竞选分为两种:一是每年的招新工作,每位新生均有竞选的机会;二是每年一届的换届大会,是工作人员换届大会。

第三十九条  以上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学生会主席团。

第七章  学生会成员退部制度

第四十条  学生会作为一个广大同学服务、无私奉献的有序组织,为保证学生会良好风气、风尚,学生会不允许学生会成员随意、无故退会,且学生会有权遣退某些不合格的学生会成员。

第四十一条  遣退制度 

(一)指学生会有权强制要求具有以下行为的学生成员退部。

(二)遣退标准:

1.考试有舞弊行为者;

2.在校内外日常生活不检点,语言不雅观,爱和别人争吵甚至谩骂,严重影响学生会形象者;

3.在校内外以学生会名义违法乱纪或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

4.对于部门内部或上级安排的工作屡次拖拉不完成者;

5.无团结合作、无私奉献精神,在学生会内部搞分裂,严重扰乱学生会工作者;

(三)遣退程序:对于有以上行为者,学生会主席团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步认定、讨论→办公室下发遣退表→部门负责人、主席团签字盖章→院团委盖章→当事人签字→遣退表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十二条  辞职制度

(一)指学生会工作人员未犯错误但因某些自身原因自愿申请退出学生会。

(二)注意:原则上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许在期满前离任,学生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驳回当事人的辞职申请并进行劝留,但有以下情况者学生会予以退会:

1.学校安排见习、实习者;

2.确实因课程安排需要而申请退出学生会者;

3.对于确实对学生会事业不感兴趣,不再具有积极奉献精神者;  

(三)离职程序:当事人向学生会成员递交离职说明书→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认定、讨论→办公室下发离职申请表给当事人填写→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签字→团委书记签字盖章→部门负责人将离职说明书和辞职申请表一同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十三条  期满离任制度

指学生会工作人员期满离任,学生会将在换届时刻举行学生会全体会议,进行表扬并颁发聘书。

第四十四条  以上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学生会主席团。

第八章 学生会成员培训制度

第四十五条  高校学生队伍在高校学生工作中的作用愈加重要,加强学生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是学生会成员队伍的建设和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会成员的培训要遵循其科学规律,结合学生发展特点制定出符合其促进与发展的培训计划。教育者以及学生会成员必须认识到对学生会成员培训的重要性。

第四十六条  学生会的主要成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老师的培训计划以及所有课程安排;

第四十七条  院领导事情比较多时,学生会执行主席有义务去提醒。

第四十八条  受团委书记委托全权负责学生培训的所有课程设置、邀请教师来教授理论课程、安排好一切工作的顺利进行且做到正常开班。

第四十九条  学生会成员的培训课程必须要设计科学合理化,符合新时代背景下的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其中的内容可分成:新时代下的思想教育、学生自我认知和正确的自我定位、学生会成员必备的综合素质培养和升华、学生会成员优良可贵的精神、学生会成员的组织,领导、实践创新的能力理论教育与激发;优秀集体团队精神教育结合素质拓展等室内外课程以及技能专项训练与培养。

第五十条  课程开设原则:实践理论相结合、适应学生成长发展的需要、形式多样化、注重集体团队精神培养、符合学院专业特设发挥其所长,补其所短来进行培训。

第五十一条  以上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学生会主席团。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学生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等均不得违背此章程。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需经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主席团。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  制

2021年5月30日

 三、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是在学院团委的指导、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的监督、各班班委具体组织下,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一周公示,无任何反映情况,方可正式任职。

(二)选举办法

为了保证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池学院学生会章程》、《文学与传媒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以及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选举办法:

一、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秘书长主持。

二、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设25名正式代表。预备会确定候选人25名提交正式大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中选出25名作为正式代表。

三、在选举前,首先由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报大会秘书处,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代表报告。大会必须有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正式代表出席,方能进行选举,否则另选时间进行选举。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代表作弃权处理。

四、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右方相对应的小格内划“〇”。反对则在候选人右方相对应的小格内划“X”。弃权不做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右边空格内写另选人的姓名,在右方相对应的小格内并作“〇”符号。

五、候选人必须获得实到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如果选举结果出现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代表投票时,由监票人统一发放选票,投票时听从选举工作主持人指挥,投票完毕后坐在原位,等待工作人员把选票收集完毕。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验票,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

七、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指定人员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产生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八、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三名;总计票人一名,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须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大会审议通过。

九、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字迹要清楚。所划的符号不清,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十、本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一)召开时间

2021年11月3日14:00-17:30

(二)召开地点

河池学院西区格致楼负101教室、格致楼302教室

(三)代表数量

代表数量:150名。本次大会共推选出正式代表150名,中共预备党员4名,占2.67%;共青团员135名,占90%;女性代表123名,占82%,少数民族代表65名,占43.33%。

(四)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文学与传媒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1年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及工作规章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草案);

3.汇报提案整体内容;

4.选举产生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5.选举产生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宣传报道链接

https://wen.hcnu.edu.cn/info/1089/4842.htm

(六)现场照片



 

 




 




 

七、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关心学校事业改革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忠实履行学生代表职责;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能积极主动并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

6.遵纪守法,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等。

(二)产生办法

1.本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50名,占全院在校注册生总数的13.8%左右。

2.学生代表构成比例要求:各班推选出的代表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含预备党员)、班干为优先,其中女代表名额不少于总数的25%,少数民族代表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0%,非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少于总数的60%。

3.出席大会的代表,均由各班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召开以班级为单位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何基层组织或个人都不能指定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

4.学代会代表原则上以学生班级为基本选举单位,并分别按多于应选代表数20%的比例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以“班级—学院”两级模式逐级差额选举产生。

八、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周君有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于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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